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
國民健康統計
發布部會名稱:
衛生福利部
資料項目名稱:
執行菸害防制法稽查處分成果報告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統計處
*編製單位: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聯絡電話:
(049)2332161轉3804
*傳 真:
(049)2350590
*電子信箱:
stchuan@mohw.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
⚪有
⚫無
*書 面
新聞稿:
⚪有
⚫無
報表,表名:
執行菸害防制法稽查處分成果報告
書刊,刊名:
無。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dep.mohw.gov.tw/dos/cp-5301-62356-113.html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
⚪有
⚫無
光碟片:
⚪有
⚫無
其 他:
無。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凡依菸害防制法執行之稽查及處分成果列為統計範圍及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依菸害防制法暨施行細則規定。
*統計單位:
次、件
*統計分類:
販賣菸品之方式、菸品容器之標示、促銷菸品或為菸品廣告、販賣菸品場所標示及展示、營業場所為促銷或營利目的免費供應菸品、未滿18歲吸菸、供應菸品予未滿18歲者、於禁菸場所吸菸、禁菸場所設置禁菸標示與供應與吸菸有關器物、於非吸菸區吸菸、室外吸菸區標示及設置。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年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3.5個月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載於衛生福利部統計處「預告統計資料發布時間表」 https://dep.mohw.gov.tw/dos/np-5078-113.html。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行政院主計總處https://www.stat.gov.tw/News_NoticeCalendar.aspx?n=3717&IsControl=0&_Hide=1&Dept=A21000000I。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由直轄市政府衛生局及各縣市衛生局(含金門、連江縣)以「菸害防制法稽查處分通報及個案管理資訊系統」通報國民健康署,由該系統產生年報。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稽查次數>處分;總計欄為販賣菸品之方式、菸品容器之標示、促銷菸品或為菸品廣告、販賣菸品場所標示及展示、營業場所為促銷或營利目的免費供應菸品、未滿18歲吸菸、供應菸品予未滿18歲者、於禁菸場所吸菸、禁菸場所設置禁菸標示與供應與吸菸有關器物、於非吸菸區吸菸、室外吸菸區標示及設置之加總。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無。
七、其他事項
*備註:
無。
*列管狀態
⚪列管
⚫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