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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 文化資源統計
發布部會名稱: 國史館
資料項目名稱: 史料與史籍編纂統計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 國史館主計室

*編製單位: 國史館修纂處

*聯絡電話: 23161016

*傳  真: 23161099

*電子信箱: af4128@drnh.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 面

新聞稿:

報表,表名: 史料與史籍編纂統計

書刊,刊名: 無。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www.drnh.gov.tw/p/412-1003-246.php?lang=zh-tw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

光碟片:

其 他: 無。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以本館修纂處史料整輯、審校、編撰、印製發行之紙本及數位出版品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以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7月1日至12月31日止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專書出版:編印重要史事專題研究、檔案史料彙編、史學工具書,及促進學術交流之研究專書。 (二)學術期刊編輯出版:編印國史館出版之學術性期刊,如《國史館館刊》。(三)電子報編輯發行:編輯發行國史館電子刊物。(四)史料整輯:根據已確立之工作計畫項目,蒐集相關資料並整理、建檔或著錄。 (五)審校:史料、撰述稿件等內容之審查、校對及修訂。(六)編撰:1.根據所蒐集之資料,經查證研究整理為有系統之稿件;2.專書、學術期刊及電子報等出版或發行前,完成編輯之定稿;3.自行撰稿。 (七)印製/發行:付印成專書、期刊或發行電子刊物。

*統計單位:

字、冊、件、期、

*統計分類:

(一)業務類別按「專書出版」、「學術期刊編輯出版」、「電子報編輯發行」進行分類。 (二)工作項目按「史料整輯」、「審校」、「編撰」、「印製/發行」進行區分。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半年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1個月

*資料變革:

配合本館修纂業務之新增及變更,爰修訂表名及內容,俾符合現況,更具體呈現工作績效。自108年1月底發布107年下半年之資料起修訂。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於次月31日發布上半年統計資料,若遇例假日則順延。預告統計資料發布時間表網址:https://www.drnh.gov.tw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發布之資料上載於網際網路對各界同步發送,網址:https://www.drnh.gov.tw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本館修纂處依工作計畫,就館藏檔案、所蒐集之相關資料及各類稿件等,分別進行彙編、審校、撰述、編輯、印製發行等工作過程彙總填報。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上期「本年累計完成數量」加「本期完成數量」等於本期「本年累計完成數量」。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無。

七、其他事項

*備註: 無。

*列管狀態 列管 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