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
人口靜態統計
發布部會名稱:
內政部
資料項目名稱:
人口數按教育程度分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
內政部戶政司、統計處
*編製單位:
內政部戶政司、統計處
*聯絡電話:
02-23565110,02-23565359
*傳 真:
02-23976861
*電子信箱:
moi1690@moi.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
⚪有
⚫無
*書 面
新聞稿:
⚪有
⚫無
報表,表名:
十五歲以上現住人口數按性別、年齡及教育程度分
書刊,刊名:
人口統計年刊(94年版以前為臺閩地區人口統計)、內政統計年報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www.moi.gov.tw/cl.aspx?n=4404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
⚪有
⚫無
光碟片:
⚪有
⚫無
其 他:
無。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依戶籍法第五十條、五十一條及內政部所訂「教育程度查記作業要點」等規定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以每年底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1.人口數:係指臺閩地區具有戶籍登記之現住人口總數。
2.年齡:係指一個人自出生之日起至統計標準日止之年數而言,並按實足年齡計算。
3.教育程度:係指個人在國內外所受學校教育之最高學歷、或經法定考試及格、或非正式學校教育而獲得之知識程度,有關定義及其分類之認定,均按行政院公布之「中華民國教育程度及學科標準分類」規定辦理。
*統計單位:
人
*統計分類:
按五歲年齡組及教育程度分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年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70日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公布日期上載於內政部統計處網頁上 https://www.moi.gov.tw/cl.aspx?n=647。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內政部網頁上 https://www.moi.gov.tw。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由學校以教育程度通報系統通報15歲以上畢(結)業生及新生資料,當事人以書面、言詞或以自然人憑證申請,戶政人員口頭查詢,以及函請相關機關提供,據以匯入戶役政資訊系統,再由各戶政事務所依據戶籍登記及教育程度註記資料編製後,透過戶役政資訊系統傳送至內政部及直轄市、縣(市)政府主機。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由於均採電腦作業且有查核機制,資料品質應無問題。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無。
七、其他事項
*備註:
無。
*列管狀態
⚪列管
⚫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