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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 公務人員統計
發布部會名稱: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資料項目名稱: 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暨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核、獎懲、訓練、進修統計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主計室

*編製單位: 培訓考用處

*聯絡電話: (02)23979298-552

*傳  真: (02)23979746

*電子信箱: hthsu@dgpa.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 面

新聞稿:

報表,表名: 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暨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訓練進修人數、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暨地方政府公務人員獎懲人數

書刊,刊名: 無。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www.dgpa.gov.tw/submenu?uid=394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

光碟片:

其 他: 無。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暨地方政府列入獎懲及參加訓練進修之公務人員。

*統計標準時間:

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1.獎勵:係指依公務人員考績法及有關法令規定之獎勵。
2.懲處:指依公務人員考績法及有關法令規定之懲處。
3.懲戒:指依公務員懲戒法規定之懲戒。
4.訓練:為因應業務需要,提升公務人員工作效能,由各機關(構)學校主動提供特定知識與技能之過程。
(1)初任各官等主管人員訓練: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辦理之初任委任、薦任或簡任各官等主管職務之管理才能發展訓練。
(2)專業訓練:為提升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擔任現職或晉升職務時所需專業知能,以利業務發展之訓練,或為因應各機關(構)學校業務變動或組織調整,使現職人員具備適應新職所需之工作知能及取得新任工作專長,所施予之訓練。
(3)管理訓練:指為強化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一般領導管理、綜合規劃、管理協調及處理事務之能力為目的之訓練。
(4)政策宣導訓練:依行政院核定或轉知各機關列入年度訓練進修計畫辦理之各項政策性訓練。
5.進修:為配合組織發展或促進個人自我發展,由各機關(構)學校選送或由公務人員自行申請參加學術或其他機關(構)學校學習或研究,以增進學識及汲取經驗之過程。
(1)部分辦公時間進修:公務人員利用一部分之上班時間進修。
(2)公餘時間進修:指公務人員利用非上班時間進修。
(3)全時進修:指公務人員利用全部之上班時間,自行申請國內外帶職帶薪全時進修或留職停薪全時進修。
(4)選修學分:公務人員經機關選送或自行申請經機關同意至國內外政府立案之專科以上學校修習與業務有關之學分。
(5)專題研究:公務人員經機關選送或自行申請經機關同意至國內外機關或政府立案之機構、學校從事與業務有關之研究或實習。
(6)入學進修:公務人員經機關選送或自行申請經機關同意至國內外政府立案之專科以上學校攻讀與業務有關之學位。

*統計單位:

人次。

*統計分類:

1.按獎勵、懲處及懲戒分類。
2.依國內、國外,國內部份並按訓練、進修分類。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年。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2.5個月。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預告發布時間表上載於網路,網址:https://www.stat.gov.tw/News_NoticeCalendar.aspx?n=3717&IsControl=0&_Hide=1&Dept=A58000000A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編製完成之統計報表,供各界參用。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由本總處培訓考用處整理編製後送主計室發布。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國內訓練及進修、國外進修之訓練進修人數,合計為各類國內外訓練、進修總數,可交叉查核確保資料合理性。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無。

七、其他事項

*備註: 無。

*列管狀態 列管 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