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
僑務統計
發布部會名稱:
僑務委員會
資料項目名稱:
僑生回國升學人數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
僑務委員會主計室
*編製單位:
僑務委員會僑生處
*聯絡電話:
02-23272792
*傳 真:
02-23566396
*電子信箱:
jerry1231@ocac.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
⚪有
⚫無
*書 面
新聞稿:
⚪有
⚫無
報表,表名:
無。
書刊,刊名:
中華民國僑務統計年報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www.ocac.gov.tw/ocac/pages/vdetail.aspx?nodeid=58&pid=492837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https://www.ocac.gov.tw/ocac/pages/vdetail.aspx?nodeid=30&pid=313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
⚪有
⚫無
光碟片:
⚪有
⚫無
其 他:
無。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台灣地區各級學校之僑生均列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每年9月
*統計項目定義:
分發:指申請入學之海外僑民經海外聯招會或教育部錄取者
*統計單位:
人
*統計分類:
按學年度別分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學年度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8個月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http://www.ocac.gov.tw/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無。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依教育部統計處編印之「回國升學僑生人數統計」資料編製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檢核相關項目後統計編製而成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無。
七、其他事項
*備註:
每年5月底產生報表,9月底出版書刊
*列管狀態
⚪列管
⚫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