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
僑務統計
發布部會名稱:
僑務委員會
資料項目名稱:
大專校院畢業僑生服務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
僑務委員會主計室
*編製單位:
僑務委員會僑生處
*聯絡電話:
02-23272792
*傳 真:
02-23566396
*電子信箱:
jerry1231@ocac.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
⚪有
⚫無
*書 面
新聞稿:
⚪有
⚫無
報表,表名:
無。
書刊,刊名:
中華民國僑務統計年報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www.ocac.gov.tw/ocac/pages/vdetail.aspx?nodeid=58&pid=492837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https://www.ocac.gov.tw/ocac/pages/vdetail.aspx?nodeid=30&pid=313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
⚪有
⚫無
光碟片:
⚪有
⚫無
其 他:
無。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台灣地區大專院校畢業僑生參與僑生畢業聯繫活動者均列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每年1月至12月
*統計項目定義:
大專畢業僑生服務:為歡送大專應屆畢業僑生,舉辦僑生歡送會、畢業僑生輔導講習、留台校友會幹部訪問...等活動。
*統計單位:
人
*統計分類:
按活動別及年別分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年度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9個月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http://www.ocac.gov.tw/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無。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由僑生處依各項畢業聯繫活動參加之畢業僑生人數資料編製而成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依參加各項活動原始資料名冊查核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無。
七、其他事項
*備註:
無。
*列管狀態
⚪列管
⚫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