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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 審計統計
發布部會名稱: 審計部
資料項目名稱: 審計機關審核各機關財務不忠不法案件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 審計部

*編製單位: 審計部統計室

*聯絡電話: (02)23971366轉312

*傳  真: (02)23977882

*電子信箱: naostard@mail.audit.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 面

新聞稿:

報表,表名: 無。

書刊,刊名: 無。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www.audit.gov.tw/p/404-1000-3690.php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https://www.audit.gov.tw/p/412-1000-93.php?lang=zh-tw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https://odap.audit.gov.tw/bireport/pwbi.html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

光碟片:

其 他: 無。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審計部暨所屬審計處室審核各機關財務不忠不法案件均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以會計年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 移送法辦:係指依審計法第17條移送檢調機關偵辦並報告監察院案件者。
(二) 報院核辦:係指依審計法第14條、第17條、第20條報請監察院依法處理案件者。
(三) 行政責任處分:係指中央或地方機關,就具體事件所為,對特定人或可確定之多數人,在財務上有不法或不忠於職務之行為者,經審計機關發覺通知機關查明處理並報監察院備查案件者。
(四) 受處分人次:係指中央或地方機關,就具體事件所為,對特定人或可確定之多數人,在財務上有不法或不忠於職務之行為者,經審計機關發覺通知機關查明處理並報監察院備查案件之受處分人次。

*統計單位:

件、人次。

*統計分類:

按移送法辦件數、報院核辦件數、行政責任處分件數及受處分人次分類。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年。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1個月。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載於本部「預告統計資料發布時間表」,網址:http://odap.audit.gov.tw/bireport/pwbi.html。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審計部網站http://www.audit.gov.tw公布資料。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由本部統計室依據本部各廳、覆審室、教育農林及交通建設審計處填報資料彙整結果編製。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無。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無。

七、其他事項

*備註: 無。

*列管狀態 列管 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