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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 觀光統計
發布部會名稱: 交通部
資料項目名稱: 來臺旅客及國人出國人數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 交通部統計處

*編製單位: 交通部觀光署

*聯絡電話: (02)2349-2723

*傳  真: (02)2311-9669

*電子信箱: dy_duan@motc.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 面

新聞稿:

報表,表名:

書刊,刊名: 交通統計重要參考指標、交通統計月報、交通統計要覽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stat.motc.gov.tw/mocdb/stmain.jsp?sys=100&funid=a7101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

光碟片:

其 他: 無。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一)來臺旅客:凡入我國境之外籍旅客與華僑旅客均為統計對象。
(二)國人出國人數:凡居住中華民國且持中華民國護照之出國國民均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以每月一日至月底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來臺旅客:指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澳門居民、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及外籍旅客等入境人數之總和。
(二)國人出國人數:指居住中華民國且持中華民國護照之出國旅客。

*統計單位:

人次

*統計分類:

來臺旅客按目的及居住地分;國人出國人數按首站分。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次次月10日前發布

*資料變革:

(一)92年1月起發布之「來臺旅客」資料含大陸人士,並於92年11月25日追溯修正自91年1月起之各月資料,93年7月25日追溯修正90年之各月資料。89年(含)以前部分,因故無法追溯修正。
(二)107年10月起,國人出國目的地之統計定義由「首站抵達地或主要目的地」變更為「首站抵達地」。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https://www.stat.gov.tw/News_NoticeCalendar_simple.aspx?n=3717&IsControl=0&_Hide=1&Dept=A15000000H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交通部統計處網站 https://stat.motc.gov.tw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由內政部移民署依據來臺旅客入國登記表及國人出國出入境證照查驗資料處理統計,產生統計電子檔及報表送交通部觀光署企劃組彙整統計。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由內政部移民署入出境統計報表交叉查核,確保資料之合理性。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由於內政部移民署或有更正,所載資料於公布後6個月內均可能修正。

七、其他事項

*備註: (一)於資料實際發布日前5個工作日更正資料發布時間。(二)配合移民署產製入出境原始資料期程延後,自資料期113年3月起,發布時間由資料統計期次月月底前變更為次次月10日前。

*列管狀態 列管 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