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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 製造業統計
發布部會名稱: 經濟部
資料項目名稱: 工廠校正及營運相關統計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 經濟部統計處

*編製單位: 經濟部統計處

*聯絡電話: (02)2321-2200#8527

*傳  真: (02)2351-0144

*電子信箱: mjtsai1@moea.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 面

新聞稿:

報表,表名: 無。

書刊,刊名: 1.臺閩地區工廠名錄(電子書及提供資料庫查詢) 2.工廠校正及營運調查報告(電子書及提供資料庫查詢)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www.moea.gov.tw/mns/dos/bulletin/bulletin.aspx?kind=17&html=1&menu_id=9773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https://www.moea.gov.tw/mns/dos/content/contentlink.aspx?menu_id=9427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https://www.moea.gov.tw/mns/dos/content/contentlink.aspx?menu_id=14328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

光碟片:

其 他: 臺閩地區工廠名錄資料庫查詢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於資料年(調查年前一年)年底以前,凡在臺閩地區設立並經核准登記之工廠,或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第28條完成特定工廠登記之工廠均列入應校正調查範圍,校正調查以場所為調查對象,同一公司轄有兩家以上之工廠時,須分別校正調查;至於與工廠不在同一地點,純屬管理或營銷單位者,則不予校正調查。

*統計標準時間:

動態資料以1月1日至12月31日之事實為準,靜態資料以12月31日之事實為準(工業及服務業普查調查年停辦)。

*統計項目定義:

1.校正項目:工廠名稱、地址、負責人、工廠登記編號、營利事業統一編號、行業代號、主要產品、主要耗用原材料名稱等。
2.調查項目:包括年底從業員工人數、全年主要產品產銷存量、年底存貨及存料值、全年營業收支、當年固定資產投資金額、研究發展經費及技術交易金額等基本實況資料。

*統計單位:

1.人數:人。
2.產銷存統計:視各項產品計量單位不同而定。
3.金額:新台幣仟元。

*統計分類:

1.行業分類:採用「行業統計分類」製造業二碼中分類及四碼細分業。
2.地區分類:各縣市、科技產業園區及科學園區。
3.組織型態:公營、民營公司、民營獨資及民營合夥。
4.員工規模。
5.營業收入規模。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年。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11個月。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調查年11月底公布資料年(調查年前一年)初步結果,調查年次年3月底公布最終統計結果。預告發布時間表,網址:https://www.stat.gov.tw/News_NoticeCalendar.aspx?n=3717&IsControl=0&_Hide=1&Dept=313000000G。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11月底先行於經濟部統計處(https://www.moea.gov.tw/mns/dos/home/home.aspx)將初步統計報告上網;並於次年3月底上網公布最終調查報告電子書。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相關統計內容說明方法刊載於「工廠校正及營運調查報告」,編製方法並請至經濟部統計處網頁(https://www.moea.gov.tw/mns/dos/content/content.aspx?menu_id=6814)查詢。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各項資料除審核員依相關檢誤條件檢核資料外,並可按行業別、地區別、組織別及員工規模別等項交叉驗算,以確保各類數據之準確性。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1.111年起行業分類採用「行業統計分類(第11次修訂)」。
2.配合經濟環境變遷或重大政策需求,按年檢討調查問項及內容。

七、其他事項

*備註: 無。

*列管狀態 列管 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