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
礦業統計
發布部會名稱:
經濟部
資料項目名稱:
主要礦產品產銷量、值統計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
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
*編製單位:
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
*聯絡電話:
(02)2311-3001#720
*傳 真:
(02)2311-3871
*電子信箱:
evalin1@mine.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
⚪有
⚫無
*書 面
新聞稿:
⚪有
⚫無
報表,表名:
主要礦產品產銷量、值統計
書刊,刊名:
無。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www.mine.gov.tw/pinfo/listpinfo.asp?c_type=4&c_type2=4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
⚪有
⚫無
光碟片:
⚪有
⚫無
其 他:
無。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凡在台灣地區依礦業法取得採礦權之礦業權者,其所領礦場所開採礦物之產銷數量及價值均為調查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月資料以每月1日至月底;年資料以每年1月1日至年底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生產(銷售)量、值:係指台灣地區自行開採礦物之數量與價值。
*統計單位:
1.生產(銷售)量:依礦產品別不同分公噸、公斤、公兩、公秉、千立方公尺等。
2.生產(銷售)值:新台幣元。
*統計分類:
礦產品分類:按礦物成分可分為大理石、蛇紋石、石油、天然氣等二十餘種礦產品。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月。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35日。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每月5日(逢例假日順延)9:00公布前二個月資料;每年2月底同時公布上年資料。預告統計資料發布時間表,網址:https://www.stat.gov.tw/News_NoticeCalendar.aspx?n=3717&IsControl=0&_Hide=1&Dept=313000000G。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於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網站(https://www.mine.gov.tw/)可連結查詢。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依據礦場造送礦業簿之產銷資料整編,細部編算作業均可逕洽聯絡人。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發布總生產量(值)與銷售量(值),可按礦種別及縣市別交叉查核驗算,確保各類數據準確性。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近期編製方法並無重大改變,若有變更將於經濟部礦務局網站先行預告。
七、其他事項
*備註:
無。
*列管狀態
⚪列管
⚫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