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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 金融中介統計
發布部會名稱: 中央銀行
資料項目名稱: 中華民國公民營企業資金狀況調查結果報告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 中央銀行經濟研究處

*編製單位: 經濟研究處資金流量統計科

*聯絡電話: (02)2357-1762(聯絡人:呂桂玲)

*傳  真: (02)2357-1761

*電子信箱: adminrol@mail.cbc.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 面

新聞稿:

報表,表名: 無。

書刊,刊名: 中華民國公民營企業資金狀況調查結果報告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www.cbc.gov.tw/tw/lp-727-1.html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

光碟片:

其 他: 無。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中華民國台灣地區公民營企業

*統計標準時間:

以每年年底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統計項目分為資產、負債及權益三大類,其中:

1.資產包括:庫存現金及零用金、國內金融機構存款、附賣回票債券投資、融通、商業授信、國內有價證券及投資、國外投資、國內投資性不動產及閒置資產、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存貨、無形資產、生物資產、遞延資產及用品盤存等11個項目。

2.負債包括:國內金融機構借款、政府、企業及個人借款、國外借款、附買回票債券負債、應付票券、應付國內公司債、應付國外有價證券、商業受信、責任及損失準備、人事及退休金準備、土地增值稅準備、資產證券化商品負債、遞延負債、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避險之衍生金融負債、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特別股負債、其他金融負債等18個項目。

3.權益包括:實收資本、資本公積、保留盈餘及其他權益等2個項目。

*統計單位:

新台幣千元

*統計分類:

依資產、負債及權益區分部分科目之交易對象,劃分為個人及非營利團體、企業、政府、金融機構及國外等經濟部門。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1年10日

*資料變革:

配合行政院主計總處90年第7次修訂版之行業標準分類,自90年起編製之89年統計數據,民營企業不含證券及期貨業、其他金融輔助業;勞保局、臺銀公教保險部及全民健保局改歸保險業,公營事業亦一併將勞保局、臺銀公教保險部及全民健保局剔除;全體公民營企業71年以來歷年資料配合修正。

配合行政院主計處95年第8次修訂版之行業標準分類,自96年起編製之95年統計改採新分類。

配合行政院主計總處100年第9次修訂版之行業標準分類,自101年起編製之100年統計改採新分類。

102年起,配合企業採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 IFRSs)編製財報,修改調查之統計項目。

配合行政院主計總處105年第10次修訂版之行業標準分類,自107年起編製之106年統計改採新分類。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https://www.stat.gov.tw/News_NoticeCalendar.aspx?n=3717&IsControl=0&_Hide=1&Dept=A59000000N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每年1月10日(若逢假日提前至前一營業日)於中央銀行網站:https://www.cbc.gov.tw/tw/lp-727-1.html公布資料。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1.公民營企業資金狀況調查對象為從事礦業及土石採取業、製造業、電力及燃氣供應業、用水供應及污染整治業、營建工程業、批發及零售業、運輸及倉儲業、住宿及餐飲業、出版、影音製作、傳播及資通訊服務業、不動產業、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支援服務業、藝術、娛樂及休閒服務業,以及其他服務業等。

2.公營事業為全查,採通信調查方式。

3.民營企業為抽樣調查,委託協辦銀行(97年起為臺灣銀行、臺灣土地銀行、合作金庫銀行、第一銀行、華南銀行、彰化銀行、台北富邦銀行、國泰世華銀行、兆豐銀行、台新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計11家)進行訪查,據以推估全體民營企業。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1.公營事業調查,經查核事業單位之財務資料後,予以彙整。

2.民營企業抽樣調查,查核受調廠商之財務資料後,予以推估放大,如有變動幅度較大者,蒐集相關資訊加以佐證,以確保資料合理性。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無。

七、其他事項

*備註: 無。

*列管狀態 列管 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