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
農業統計
發布部會名稱:
農業部
資料項目名稱:
公糧稻穀收購數量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
農業部農糧署
*編製單位:
農業部農糧署統計室
*聯絡電話:
(049)233-2380 轉 2538
*傳 真:
(049)234-1187
*電子信箱:
she@mail.afa.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
⚪有
⚫無
*書 面
新聞稿:
⚪有
⚫無
報表,表名:
農業部計畫、輔導及餘糧收購稻穀情形
書刊,刊名:
無。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agrstat.moa.gov.tw/sdweb/public/book/Book.aspx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
⚪有
⚫無
光碟片:
⚪有
⚫無
其 他:
無。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臺灣地區受本部委託之公糧業者。
*統計標準時間:
各期作以收購日起至當期收購結束日。第1期作(約8月底9月初)、 第二期作(約12月底1月初)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計畫收購:符合「收購公糧稻穀作業要點」計畫收購稻穀對象規定者。
(二)輔導收購:符合「收購公糧稻穀作業要點」輔導收購稻穀對象規定者。
(三)餘糧收購:符合「收購公糧稻穀作業要點」餘糧收購稻穀對象規定者。
*統計單位:
公斤
*統計分類:
按收購類別分為計畫、輔導及餘糧收購,並依稉 稻(蓬萊)、硬秈稻(在來)、軟秈稻、稉 糯稻、秈糯稻五稻種別分列。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期作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稻穀收購數量第一期時效為2個月;第二期為3個月。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農業部每年更新之預告統計資料發布時間表(第一期作資料當年10月底前發布;第二期資料翌年3月底前發布)。網址:https://www.stat.gov.tw/News_NoticeCalendar.aspx?n=3717&IsControl=0&_Hide=1&Dept=A19000000G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農業部統計處。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由各地公糧業者按收購稻穀聯單,將每旬經收稻穀數量加以彙計後,填「倉庫收購公糧稻穀及付款旬報表」送農業部農糧署所屬各區分署或辦事處查核後,據以彙編成「分署或辦事處收購公糧稻穀旬報表」,並將資料以「稻穀收購統計系統」傳送農業部農糧署稻作產業組複核後,彙編結果表。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統計資料由各區分署及辦事處業務及主計單位初核、本署業務單位作相關欄位及實務面勾稽審核無誤後始發布。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無。
七、其他事項
*備註:
無。
*列管狀態
⚪列管
⚫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