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
農業統計
發布部會名稱:
農業部
資料項目名稱:
農田灌溉排水設施新建改善與歲修養護工程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
農業部
*編製單位: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聯絡電話:
(02)8195-3140
*傳 真:
(02)8911-6193
*電子信箱:
az810132@ia.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
⚪有
⚫無
*書 面
新聞稿:
⚪有
⚫無
報表,表名:
農田灌溉排水設施新建改善與歲修養護工程
書刊,刊名:
農業統計年報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agrstat.moa.gov.tw/sdweb/public/official/officialinformation.aspx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
⚪有
⚫無
光碟片:
⚪有
⚫無
其 他:
無。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凡農田水利署各管理處轄區農田灌溉排水設施之新建、改善及歲修養護工程,均為統計之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工程費:本年度已完工者以決算金額(含工程管理費、空污費等),未完工者以發包後實際需要工程費填報。
(二)新建工程:新增之設施或原有設施經擴建、增建之工程,均屬新建工程。
(三)改善工程:加工於既有之水利設施,使其較原設施完善者稱之。
(四)歲修養護工程:對工程設施作大規模之保養維護,如加高、加強、翻修等工程稱為養護;每年例行之小規模修理、修補工程稱為歲修。
(五)蓄水設備:為儲蓄灌溉水源,用以增加灌溉供水量之蓄水設備(不包括水庫)。
(六)渠道長度:指排水路、幹渠、支渠、分渠、給水路及排水路等灌排渠道之總長度。
(七)隧道:係為導引灌溉用水與排水,依隧道工程建置之構造物。
(八)構造物:指臨時攔水壩、水閘、渠首工、渡槽及版橋等。
(九)浚渫:指清除渠道內淤泥、水草或其他障礙物等,以利水流暢通之工作。
(十)受益面積:指農田灌溉受益之面積,為避免重複計算,某幹線工程已填列受益面積,其附屬物工程不必填列。
*統計單位:
千元、處、公尺、公頃、座
*統計分類:
按工程費、工程內容及受益面積等項目分。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年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5個月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本部每年更新之預告統計資料發布時間表。網址:https://www.stat.gov.tw/News_NoticeCalendar.aspx?n=3717&IsControl=0&_Hide=1&Dept=A19000000G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行政院主計總處、農業部統計處。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根據農田水利署各管理處提供之農田灌溉排水設施之新建、改善與歲修養護工程資料予以綜編。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一)依據農田水利署各管理處按月報送「工程施工進度表」記載資料核算稽核本年新建、改善及歲修養護之農田灌溉排水設施工程。
(二)統計結果送請相關單位審核確認後發布。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無。
七、其他事項
*備註:
無。
*列管狀態
⚪列管
⚫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