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
土地統計
發布部會名稱:
內政部
資料項目名稱:
都市地價指數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
內政部地政司、統計處
*編製單位:
內政部地政司
*聯絡電話:
02-23565359
*傳 真:
02-23976861
*電子信箱:
moi1690@moi.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
⚪有
⚫無
*書 面
新聞稿:
⚪有
⚫無
報表,表名:
無。
書刊,刊名:
都市地價指數、內政統計月報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www.moi.gov.tw/cl.aspx?n=4412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
⚪有
⚫無
光碟片:
⚪有
⚫無
其 他:
無。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針對各直轄市及縣(市)所轄鄉、鎮、市、區之都市土地所查報地價,採平均區段地價面積加權法編製指數。
*統計標準時間:
以每年4月1日至9月30日及10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之調查結果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1.都市地價指數:依據「都市地區地價指數查編要點」所查編之臺閩地區都市地價,採平均區段地價面積加權法編製之指數。
2.住宅區: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類別之一;為保護居住環境而劃定,其土地及建築物之使用,不得有礙居住之寧靜、安全及衛生。
3.商業區: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類別之一;為促進商業發展而劃定,其土地及建築物之使用,不得有礙商業之便利。
4.工業區: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類別之一;為促進工業發展而劃定,其土地及建築物,以供工業使用為主。
*統計單位:
%(以92年3月31日=100)
*統計分類:
就各都市土地之住宅區、商業區、工業區分類。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半年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3.5個月
*資料變革:
第一次查編基期為81年9月30日(=100);第二次基期改為87年3月31日(=100),第三次基期改為92年3月31日(=100),自92年9月30日之指數編算起更改。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公布日期上載於內政部統計處網頁上 https://www.moi.gov.tw/cl.aspx?n=647。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內政部網頁 https://www.moi.gov.tw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本資料為查報地價經編算而得,品質控制在可信賴區間內。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由於均採電腦作業且有查核機制,資料品質應無問題。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無。
七、其他事項
*備註:
無。
*列管狀態
⚪列管
⚫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