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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 土地統計
發布部會名稱: 內政部
資料項目名稱: 都市地價指數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 內政部地政司、統計處

*編製單位: 內政部地政司

*聯絡電話: 02-23565359

*傳  真: 02-23976861

*電子信箱: moi1690@moi.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 面

新聞稿:

報表,表名: 無。

書刊,刊名: 都市地價指數、內政統計月報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www.moi.gov.tw/cl.aspx?n=4412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

光碟片:

其 他: 無。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針對各直轄市及縣(市)所轄鄉、鎮、市、區之都市土地所查報地價,採平均區段地價面積加權法編製指數。

*統計標準時間:

以每年4月1日至9月30日及10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之調查結果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1.都市地價指數:依據「都市地區地價指數查編要點」所查編之臺閩地區都市地價,採平均區段地價面積加權法編製之指數。
2.住宅區: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類別之一;為保護居住環境而劃定,其土地及建築物之使用,不得有礙居住之寧靜、安全及衛生。
3.商業區: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類別之一;為促進商業發展而劃定,其土地及建築物之使用,不得有礙商業之便利。
4.工業區: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類別之一;為促進工業發展而劃定,其土地及建築物,以供工業使用為主。

*統計單位:

%(以92年3月31日=100)

*統計分類:

就各都市土地之住宅區、商業區、工業區分類。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半年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3.5個月

*資料變革:

第一次查編基期為81年9月30日(=100);第二次基期改為87年3月31日(=100),第三次基期改為92年3月31日(=100),自92年9月30日之指數編算起更改。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公布日期上載於內政部統計處網頁上 https://www.moi.gov.tw/cl.aspx?n=647。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內政部網頁 https://www.moi.gov.tw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本資料為查報地價經編算而得,品質控制在可信賴區間內。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由於均採電腦作業且有查核機制,資料品質應無問題。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無。

七、其他事項

*備註: 無。

*列管狀態 列管 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