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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 農業統計
發布部會名稱: 農業部
資料項目名稱: 現有農田灌溉排水設施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 無。

*編製單位: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

*聯絡電話: (02)8195-3140

*傳  真: (02)8911-6193

*電子信箱: az810132@ia.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 面

新聞稿:

報表,表名: 現有農田灌溉排水設施

書刊,刊名: 農業統計年報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agrstat.moa.gov.tw/sdweb/public/official/officialinformation.aspx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

光碟片:

其 他: 無。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凡農田水利署各管理處轄區內各項農田灌溉排水設施工程,均為統計之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以每年12月31日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導水路:指導引水源至水庫、蓄水池、埤圳之進水口或幹渠,屬輸水系統之取水渠道。 (二)幹線(幹渠):由埤圳進水口或按導水渠輸送水源,專司分配灌區各支分線水量之幹渠道。 (三)支線(支渠):由幹線引入部分灌區用水量,輸配下游各分線或給水路之渠道。 (四)分線(分渠):由支線引入部分灌區用水量,輸配下游各給水路之渠道。(五)給水路:指直接供水入田之小渠道。 (六)排水路:指排洩農田積水之排水設施,包括大排、中排、小排。(七)隧道:係為導引灌溉用水與排水,依隧道工程建置之構造物。 (八)臨時攔水壩:用以提高河川水位或控制流向,以利取水之臨時構造物。 (九)水閘(閘門):用以提高水位或控制水流方向與流量之構造物,如進水閘、制水閘、分水閘、排水閘等。 (十)渠首工:指自河湖或蓄水池導水入渠之建築物,包括攔水堰、進水口、排砂道、魚道等。 (十一)渡槽:係因渠道跨越山(柵)谷窪地、道路或不適於構築堤岸地區所設置之高架水槽。 (十二)版橋:係橫越灌溉排水路,用以維持農民、農機通行之構造物。 (十三)跌水工:指人工河道中變更流水高度之輸水構造物。 (十四)虹吸工:指經過低地或河床後,用以昇回原來高度之輸水構造物。 (十五)道路暗渠:指設於道路路面以下,使水通過之構造物。 (十六)排水暗渠:指渠道或山坡流水經過堤防或堤岸之排水構造物。 (十七)涵洞:指埋藏地面下,用以通水之短型管道。 (十八)沉砂池:指減低河道引用水含砂流入下游渠道或農田之構造物。 (十九)減水壩:指導引減少河川或溪流中水量之構造物。 (二十)貯水池:指將某一時期不用之水儲存起來之構造物。 (二十一)揚水場:指將低高度之水揚至較高度地區之機械設備場所。 (二十二)圍墾堤:指為開發海埔新生地而圍築之堤岸。 (二十三)給水門:用以調節分配灌溉用水流量之閘門。 (二十四)量水設備:指測量灌溉渠道中水流量之機械設備。 (二十五)受益面積:指農田灌溉受益之面積,為避免重複計算,某幹線工程已填列受益面積,其附屬物工程不必填列。

*統計單位:

公頃、公尺、座

*統計分類:

按灌排渠道、隧道及受益面積等項目分。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5個月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本部每年更新之預告統計資料發布時間表。網址:https://www.stat.gov.tw/News_NoticeCalendar.aspx?n=3717&IsControl=0&_Hide=1&Dept=A19000000G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行政院主計總處、農業部統計處。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根據各農田水利署各管理處提供之現有各項農田灌溉排水設施工程資料予以綜編。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一)依據各農田水利署各管理處所報上年底農田灌溉排水設施工程及本年新建、改善工程資料核算稽核本年底農田灌溉排水設施工程。
(二)統計結果送請相關單位審核確認後發布。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無。

七、其他事項

*備註: 無。

*列管狀態 列管 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