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
其他農林漁牧業統計
發布部會名稱:
農業部
資料項目名稱:
農藥產銷量值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
農業部動植物防檢檢疫署
*編製單位:
農業部動植物防檢檢疫署植物防疫組
*聯絡電話:
(02)8978-7910
*傳 真:
(02)2304-7355
*電子信箱:
cicada@ aphia.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
⚪有
⚫無
*書 面
新聞稿:
⚪有
⚫無
報表,表名:
農藥產銷量值
書刊,刊名:
農業統計年報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agrstat.moa.gov.tw/sdweb/public/official/officialinformation.aspx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
⚪有
⚫無
光碟片:
⚪有
⚫無
其 他:
無。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臺灣地區農藥業者進口、國內生產及國內生產內銷、出口之農藥。
*統計標準時間:
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原體:係指用以加工成品農藥所需之有效成分原料。 。
(二)成品:係指用以防除農林作物病蟲病、雜草及調節農林作物或有益昆蟲生長之藥品或生長製劑。
(三)數量:依成品與原體分為進口數量、國內生產量、國內生產之內銷數量、國內生產之出口數量等。其中原體進口數量係指當年到貨數量,原體內銷數量含自用量;成品數量係以有效成分計。
(四)價值:依成品與原體分進口價值、國內生產之內銷價值、國內生產之出口價值等。原體內銷自用量之價值以原體當年內銷平均單價估算外,餘進出口價值原則上依國際慣例分別以起岸價格(C.I.F.Value)、離岸價格(F.O.B.Value)計算。
*統計單位:
無。
*統計分類:
無。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年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5.5個月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農業部每年更新之預告統計資料發布時間表。網址:https://www.stat.gov.tw/News_NoticeCalendar.aspx?n=3717&IsControl=0&_Hide=1&Dept=A19000000G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農業部統計處。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一)資料來源:1.進口成品及原體:由本署與財政部關務署通關自動化電腦連線,統計彙整每年農藥業者許可證申請進口農藥數量及價值。 2.生產、內銷及出口成品與原體:由臺灣植物保護工業同業公會依據農藥業者提供資料彙整。 (二)編製方法:臺灣植物保護工業同業公會於每年4月15日前,將農藥原體進口及原體、成品產銷資料送本署植物防疫組,據以併同進口成品資料彙編。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由編報單位逐一審核,並由報表相關欄位及上一年資料相互勾稽查核資料之合理性。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無。
七、其他事項
*備註:
無。
*列管狀態
⚪列管
⚫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