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
林業統計
發布部會名稱:
農業部
資料項目名稱:
造林面積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
*編製單位: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森林產業組
*聯絡電話:
(02)23515441轉519
*傳 真:
(02)2351-0943
*電子信箱:
tfb73@forest.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
⚪有
⚫無
*書 面
新聞稿:
⚪有
⚫無
報表,表名:
無。
書刊,刊名:
無。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www.forest.gov.tw/0000575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
⚪有
⚫無
光碟片:
⚪有
⚫無
其 他:
無。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臺灣地區及福建省金門縣、連江縣之國有、公有與私有一般造林之面積及數量均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以每季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新植:係指於砍伐跡地、草生地、裸露地、崩塌地…等,施行整地、開設步道、栽植苗木…等工作;直播種子以資成株,亦可列為「新植」作業。
*統計單位:
公頃、株、支、叢
*統計分類:
按造林工作種類統計新植之面積及數量(分林木、竹二類)。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每季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30天
*資料變革:
民國八十八年本署配合台灣省政府組織調整,改隸農業部,故民國八十七年(含)以前本資料僅為台灣省之統計資料,八十八年起至九十八年係含台灣省各縣市及臺北市、高雄市之台灣地區統計資料。自九十九年起,為發布全國林業統計資料,除台灣地區各直轄市、縣市外,增列福建省金門、連江縣,為台閩地區統計資料。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農業部每年更新之預告統計資料發布時間表。網址:https://www.stat.gov.tw/News_NoticeCalendar.aspx?n=3717&IsControl=0&_Hide=1&Dept=A19000000G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無。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根據本署所屬各分署、各林業有關機關、直轄市及各縣(市)政府農業主管單位、各縣政府民政局造送資料予以彙編。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統計資料由各編報機關業務及主計單位初核,本署主計室及業務單位作相關欄位及實務面勾稽審核無誤後始發布。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無。
七、其他事項
*備註:
無。
*列管狀態
⚪列管
⚫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