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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 金融中介統計
發布部會名稱: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資料項目名稱: 縣市金融統計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統計室

*編製單位: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統計室

*聯絡電話: (02)8968-9999

*傳  真: (02)8969-1375

*電子信箱: stat@banking.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 面

新聞稿:

報表,表名: 無。

書刊,刊名: 金融業務統計輯要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www.banking.gov.tw/ch/home.jsp?id=157&parentpath=0,4&mcustomize=bstatistics_view.jsp&serno=201105120013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

光碟片:

其 他: 無。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以臺閩地區金融機構設立在各縣市之總分支機構辦理之存放款業務為統計範圍及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以每年6月底及12月底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存款包括活期性存款、定期性存款、外匯存款、公庫存款。
(二)放款包括貼現、透支、短、中、長期放款、進口押匯、出口押匯。
(三)金融機構包括本國銀行、外國銀行在臺分行、大陸地區銀行在臺分行、信用合作社、信託投資公司及中華郵政公司儲匯處。

*統計單位:

新臺幣百萬元

*統計分類:

依存款、放款、縣市別及各金融機構別交叉統計。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半年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1.5個月。

*資料變革:

1.因應財政部組織調整,94年1月起,資料發布機關由財政部改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2.自102年6月底起,統計範圍包括大陸地區銀行在臺分行。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預告統計資料發布時間表」網址:https://www.stat.gov.tw/News_NoticeCalendar.aspx?n=3717&IsControl=0&_Hide=1&Dept=A45000000D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banking.gov.tw。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1)本國銀行、外國銀行在臺分行、大陸地區銀行在臺分行依其報送金管會銀行局之Web申報營運資料明細檔整理。
(2)信用合作社由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彙編後提供金管會銀行局統計室。
(3)中華郵政公司儲匯處提供相關儲匯資料。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各類金融機構各縣市之存放款合計數應與總體金融機構各縣市之合計數相等。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無。

七、其他事項

*備註: 無。

*列管狀態 列管 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