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
社會福利服務統計
發布部會名稱:
衛生福利部
資料項目名稱:
托嬰中心概況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統計處
*編製單位:
衛生福利部統計處
*聯絡電話:
049-2332161#3802
*傳 真:
049-2350590
*電子信箱:
styhshiau@mohw.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
⚪有
⚫無
*書 面
新聞稿:
⚪有
⚫無
報表,表名:
托嬰中心所數及收托人數、托嬰中心專業人員人數
書刊,刊名:
無。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dep.mohw.gov.tw/dos/cp-5337-62357-113.html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
⚪有
⚫無
光碟片:
⚪有
⚫無
其 他:
無。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凡經各直轄市、縣(市)轄內核准設立之公、私立及公辦民營托嬰中心,均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以每年6月、12月底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1.托嬰中心:以未滿3歲兒童為收托對象之托嬰中心。
2.公立:政府設立,具有正式組織編制、獨立預算。
3. 私立:私人、團體辦理並依規定辦妥立案手續之中心。
4. 公辦民營:由公部門提供場所、設施、設備等,再以契約方式委託民間負責經營管理。
5. 專業人員:含主管人員(主任)、托育人員、教保人員、助理教保人員及護理人員。
*統計單位:
所、人。
*統計分類:
橫項依「區域別」分;縱項依「所數」、「收托人數─按性別與年齡」及「專業人員人數」分。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半年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2個月
*資料變革:
因幼托整合,「托兒所」及「課後托育中心」移由教育單位主政,103年「托育機構概況」表名變更為「托嬰中心概況」。專業人員自111年開始統計「護理人員」;自112年起,托嬰中心已無教保人員及助理教保人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公布日期上載於衛生福利部統計處網頁https://dep.mohw.gov.tw/dos/np-5078-113.html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行政院主計總處網頁上https://www.stat.gov.tw/News_NoticeCalendar.aspx?n=3717&IsControl=0&_Hide=1&Dept=A21000000I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依據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報資料彙編。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均採電腦作業且有查核機制。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無。
七、其他事項
*備註:
無。
*列管狀態
⚪列管
⚫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