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
社會福利服務統計
發布部會名稱:
衛生福利部
資料項目名稱:
婦女福利機構服務統計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統計處
*編製單位:
衛生福利部統計處
*聯絡電話:
049-2332161#3802
*傳 真:
049-2350590
*電子信箱:
styhshiau@mohw.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
⚪有
⚫無
*書 面
新聞稿:
⚪有
⚫無
報表,表名:
婦女福利機構服務
書刊,刊名:
無。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dep.mohw.gov.tw/dos/cp-5337-62357-113.html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
⚪有
⚫無
光碟片:
⚪有
⚫無
其 他:
無。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凡直轄市、縣(市)以婦女為服務對象之婦女福利服務中心、婦女中途之家及庇護中心所辦之福利服務項目,均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動態資料上半年以1至6月、下半年以7至12月之事實為準;靜態資料以6月底、12月底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婦女福利服務中心:指社會局(處)立案或所轄之公私立婦女福利(或含兒童、青少年)機構、設施(不含庇護基金會、協會、收容機構、家暴中心、單親家庭服務中心、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其服務內容,包括
1.成長活動:指婦女福利服務中心辦理有助於婦女自我成長的相關活動。
2.諮詢服務:指專業人員或志工以面對面、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網路提供相關婦女福利權益或法律諮詢服務。
3.個案管理服務:指社會工作專業人員以社會工作個案管理方法所提供服務。
4.就業支持服務方案:指婦女福利服務中心提供婦女就業支持的相關服務方案。
5.團體方案服務:指提供婦女自我成長團體、支持性團體及親子或親職關係團體等方案。
6.展覽:指婦女福利服務中心舉辦與婦女福利議題相關的展覽。
7.研討會:指婦女福利服務中心舉辦以婦女福利議題為主題的研討會。8.其他:凡婦女福利服務中心提供之婦女福利服務不屬前所列者。
(二)婦女中途之家、庇護中心:凡針對遭受性侵害、被虐及其他不幸之婦(少)女提供短暫庇護、收容之場所(不含遭受性剝削之未成年少女),且不包含臨時性方案。
1.最高可收容人數:指同一時間內機構可容納之最多人數。
2.本期收容個案數:指1至6月或7至12月內實際進入收容機構之收容個案人次。
*統計單位:
個、次、人、人次
*統計分類:
1.按行政區域別分;2.按婦女福利機構及服務內容分類。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半年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3個月
*資料變革:
婦女福利服務中心:97年以前定義係指各公私立綜合性婦女福利(或含兒童、青少年及其他)機構、設施(不含庇護基金會、協會及收容機構),103年排除新住民及家庭服務中心。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公布日期上載於衛生福利部統計處網頁https://dep.mohw.gov.tw/dos/np-5078-113.html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行政院主計總處網頁上https://www.stat.gov.tw/News_NoticeCalendar.aspx?n=3717&IsControl=0&_Hide=1&Dept=A21000000I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依據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所報資料彙編。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由於均採電腦作業且有查核機制,資料品質應無問題。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無。
七、其他事項
*備註:
無。
*列管狀態
⚪列管
⚫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