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
學生統計
發布部會名稱:
教育部
資料項目名稱:
各級學校校數、班級數、學生及畢業生人數、教師人數及生師比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
教育部統計處
*編製單位:
統計處
*聯絡電話:
(02)7736-5757
*傳 真:
(02)2397-6917
*電子信箱:
rose@mail.moe.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
⚪有
⚫無
*書 面
新聞稿:
⚪有
⚫無
報表,表名:
各級學校校數、班級數、學生及畢業生人數、教師人數及生師比
書刊,刊名:
中華民國教育統計、大專校院概況統計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stats.moe.gov.tw/files/main_statistics/b.ods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
⚪有
⚫無
光碟片:
⚪有
⚫無
其 他:
無。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中華民國臺閩地區各級學校均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以每年9月底之實際狀況資料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學校數:係指經各級教育行政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各級公、私立學校;一校僅能計算乙次 (原則上歸入最高一級學校),但附設補習或進修學校則分別計算。
(二)班級數:以由同一群教師所教授之同一群學生成為一個班。
(三)學生數:係指經各級政府核准設立之各級公、私立學校有學籍在學學生人數。
(四)教師數:係指經各級政府核准設立之各級公、私立學校專任之教師數。 (五)畢業生數:係指經各級政府核准設立之各級公、私立學校學生修滿課程及就學年限取得畢業證書之人數。
(六)生師比:係每位教師平均教導學生數=學生數/專任教師數,以學校等級為分類標準。
1.幼兒園,國小: 學生數/專任教師數。
2.國中: 國民中學學生數(不含高級中等學校附設國中部)/ 國民中學教師數。
3.高級中等學校: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數(含附設國中部) / 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數。
4.專科: 專科日間部學生數/ 日間部教師數。
5.大學校院: 大學校院(含附設專科生)日間部學生數/ 日間部教師數。
*統計單位:
班、所、人
*統計分類:
依各級學校分為大專校院、高級中等學校、國民中小學、幼兒園、補習及進修學校、
特殊學校。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按學年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4個月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上載於教育部統計處「統計發布時間表」https://www.stat.gov.tw/News_NoticeCalendar.aspx?n=3717&IsControl=0&_Hide=1&Dept=A09000000E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無。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根據各級學校填送之統計報表,由教育部統計處整理、複審、彙編而成。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依上述之統計項目定義,就上學年各級學校數、加上本學年核准設立、裁併或改制之學校數統計而得;班級數則以學齡人口數或核准招生人數、畢業生人數為控制總數,經彙總分析統計得之。為確保資料品質,就上學年資料作比對,看是否合理。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無。
七、其他事項
*備註:
畢業生人數係發布前一學年度資料
*列管狀態
⚫列管
⚪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