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 學生統計
發布部會名稱: 教育部
資料項目名稱: 各級學校校數、班級數、學生及畢業生人數、教師人數及生師比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 教育部統計處

*編製單位: 統計處

*聯絡電話: (02)7736-5757

*傳  真: (02)2397-6917

*電子信箱: rose@mail.moe.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 面

新聞稿:

報表,表名: 各級學校校數、班級數、學生及畢業生人數、教師人數及生師比

書刊,刊名: 中華民國教育統計、大專校院概況統計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stats.moe.gov.tw/files/main_statistics/b.ods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

光碟片:

其 他: 無。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中華民國臺閩地區各級學校均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以每年9月底之實際狀況資料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學校數:係指經各級教育行政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各級公、私立學校;一校僅能計算乙次 (原則上歸入最高一級學校),但附設補習或進修學校則分別計算。
(二)班級數:以由同一群教師所教授之同一群學生成為一個班。
(三)學生數:係指經各級政府核准設立之各級公、私立學校有學籍在學學生人數。
(四)教師數:係指經各級政府核准設立之各級公、私立學校專任之教師數。 (五)畢業生數:係指經各級政府核准設立之各級公、私立學校學生修滿課程及就學年限取得畢業證書之人數。
(六)生師比:係每位教師平均教導學生數=學生數/專任教師數,以學校等級為分類標準。
1.幼兒園,國小: 學生數/專任教師數。
2.國中: 國民中學學生數(不含高級中等學校附設國中部)/ 國民中學教師數。
3.高級中等學校: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數(含附設國中部) / 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數。
4.專科: 專科日間部學生數/ 日間部教師數。
5.大學校院: 大學校院(含附設專科生)日間部學生數/ 日間部教師數。

*統計單位:

班、所、人

*統計分類:

依各級學校分為大專校院、高級中等學校、國民中小學、幼兒園、補習及進修學校、
特殊學校。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按學年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4個月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上載於教育部統計處「統計發布時間表」https://www.stat.gov.tw/News_NoticeCalendar.aspx?n=3717&IsControl=0&_Hide=1&Dept=A09000000E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無。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根據各級學校填送之統計報表,由教育部統計處整理、複審、彙編而成。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依上述之統計項目定義,就上學年各級學校數、加上本學年核准設立、裁併或改制之學校數統計而得;班級數則以學齡人口數或核准招生人數、畢業生人數為控制總數,經彙總分析統計得之。為確保資料品質,就上學年資料作比對,看是否合理。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無。

七、其他事項

*備註: 畢業生人數係發布前一學年度資料

*列管狀態 列管 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