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
金融中介統計
發布部會名稱: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資料項目名稱:
本國銀行之資本適足率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統計室
*編製單位: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統計室
*聯絡電話:
(02)8968-9999
*傳 真:
(02)8969-1375
*電子信箱:
stat@banking.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
⚪有
⚫無
*書 面
新聞稿:
⚪有
⚫無
報表,表名:
無。
書刊,刊名:
無。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www.banking.gov.tw/ch/home.jsp?id=157&parentpath=0,4&mcustomize=bstatistics_view.jsp&serno=201105120015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
⚪有
⚫無
光碟片:
⚪有
⚫無
其 他:
無。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以臺閩地區之本國銀行為統計範圍及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以每季底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資本適足率」=自有資本/風險性資產總額x100%
(二)「自有資本」=第一類資本淨額+第二類資本淨額。
(三)「風險性資產總額」=信用風險加權風險性資產總額+市場風險及作業風險應計提之資本x12.5。
*統計單位:
%
*統計分類:
依個別銀行統計,並以時間數列呈現。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季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3個月
*資料變革:
1.因應財政部組織調整,94年1月起,資料發布機關由財政部改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2.自102年第1季起,「自有資本」及「風險性資產總額」之定義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所定之「銀行資本適足性及資本等級管理辦法」辦理。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預告統計資料發布時間表」網址:https://www.stat.gov.tw/News_NoticeCalendar.aspx?n=3717&IsControl=0&_Hide=1&Dept=A45000000D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banking.gov.tw。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1)95年(含)以前,引用中央銀行網站「出版品」項下「本國銀行營運績效季報」之「主要財務及營運比率」資料。
(2)96年以後,則依各本國銀行報送金管會檢查局單一申報系統相關資料。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無。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無。
七、其他事項
*備註:
於實際資料發布前5日更正資料發布時間。
*列管狀態
⚪列管
⚫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