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
學生統計
發布部會名稱:
教育部
資料項目名稱:
國小、國中、高級中等學校畢業生升學率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
教育部統計處
*編製單位:
統計處
*聯絡電話:
(02)7736-5757
*傳 真:
(02)2397-6917
*電子信箱:
rose@mail.moe.gov.tw
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
⚪有
⚫無
*書 面
新聞稿:
⚪有
⚫無
報表,表名:
國小、國中、高級中等學校畢業生升學率
書刊,刊名:
中華民國教育統計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stats.moe.gov.tw/files/ebook/indicators/112indicators.ods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
⚪有
⚫無
光碟片:
⚪有
⚫無
其 他:
無。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凡就讀於中華民國臺閩地區中等以下各級學校學生均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統計項目定義:
升學率:指應屆畢業生當年升學之比率。 (一)國小畢業生升學率:國小應屆畢業生升學人數 / 國小畢業生人數×100 %。 (二)國中畢業生升學率:國中應屆畢業生升學人數/國中畢業生人數 × 100 %。 (三)高級中等學校普通科及綜合高中畢業生升學率:高級中等學校普通科及綜合高中應屆畢業生已升學人數/ 高級中等學校普通科及綜合高中應屆畢業生人數 × 100 %。 (四)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職業)科畢業生升學率: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職業)科應屆畢業生已升學人數/ 高級中等學校專業群(職業)科應屆畢業生人數 × 100 %。
*統計單位:
*統計分類:
按國小、國中、高級中等學校分類。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按年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7個月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上載於教育部統計處「統計發布時間表」https://www.stat.gov.tw/News_NoticeCalendar.aspx?n=3717&IsControl=0&_Hide=1&Dept=A09000000E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無。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根據各級學校填送之統計報表,由教育部統計處整理、複審、彙編而成。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依上述之統計項目定義,就上學年相關資料作比對,看是否合理。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無。
七、其他事項
*備註:
無。
*列管狀態
⚪列管
⚫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