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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 土地統計
發布部會名稱: 內政部
資料項目名稱: 房價負擔能力指標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 內政部地政司

*編製單位: 內政部地政司地價科

*聯絡電話: (02)23565562

*傳  真: (02)23566230

*電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 ⚪有 ⚫無

*書 面

新聞稿: ⚪有 ⚫無

報表,表名: 無。

書刊,刊名: 無。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www.moi.gov.tw/news.aspx?n=4&sms=9009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https://www.land.moi.gov.tw/chhtml/news/1125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https://pip.moi.gov.tw/v3/e/scre0105.aspx

磁 片: ⚪有 ⚫無

光碟片: ⚪有 ⚫無

其 他: 無。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全國與各縣市(不含金門縣及連江縣)之各季房貸負擔率及房價所得比。

*統計標準時間:

季資料為每季首日至季底。

*統計項目定義:

房貸負擔率=中位數住宅價格貸款月攤還額/中位數月家戶可支配所得(中位數住宅價格貸款月攤還額,以二十年期本利均等攤還方式,貸款成數為七成,計算每月應償還本利月攤還額。)
房價所得比=中位數住宅價格/中位數家戶可支配所得

*統計單位:

房貸負擔率為「%」;房價所得比為「倍」

*統計分類:

房貸負擔率:貸款金額以住宅總價七成計算,貸款年期為20年,貸款利率以五大銀行新承做購屋貸款利率為準,付款方式為本利均等攤還。計算在前述貸款條件下之每月應償還金額,此月償還金額除以家戶可支配月所得,即為貸款負擔率。數值越高代表房價負擔能力越低。
房價所得比:房價總價除以家戶年可支配所得,數值越高房價負擔能力越低。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季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當季資料於隔季底發布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無。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無。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1)房價資料:民國91年第1季至民國101年第2季由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協助提供之金融機構不動產擔保品鑑估值總價統計值;;民國101年8月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制度施行後,利用蒐集買賣成交案例進行統計分析。
(2)所得資料: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之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資料庫資料,該資料庫係以綜合所得總額為基準,未納入政府移轉支出、地下經濟所得、免稅所得、分離課稅所得等資料。惟所得稅申報資料統計值取得時間有一年以上落差,故將上述取得實際稅後所得數值歷史資料,配合行政院主計總處按月公布行業別「經常性薪資」歷史資料,經轉為各季資料後,由本研究建立迴歸模型估計式,進行最新年度中位數所得推估。
(3)利率資料以五大銀行新承做購屋貸款利率以三個月平均為一季,為計算房價負擔能力指標基準。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本案統計結果亦經過專家學者及部會代表共同組成的評審會審議通過。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無。

七、其他事項

*備註: 無。

*列管狀態 ⚪列管 ⚫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