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 人口普查
發布部會名稱: 行政院主計總處
資料項目名稱: 常住人口數、平均年齡、年齡中位數、扶幼比、扶老比、扶養比、老化指數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 行政院主計總處國勢普查處

*編製單位: 行政院主計總處國勢普查處人口普查科

*聯絡電話: (02)2380-3645

*傳  真: (02)2380-3659

*電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

*書 面

新聞稿:

報表,表名: 無。

書刊,刊名: 無。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www.stat.gov.tw/cl.aspx?n=4719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

光碟片:

其 他: 無。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全國常住人口。

*統計標準時間:

每年1月1日

*統計項目定義:

  1. 常住人口:指在一處所已實際居住或預期居住6個月以上之人口。
  2. 扶幼比:(未滿15歲人口數∕15~64歲人口數) × 100。
  3. 扶老比:(65歲以上人口數∕15~64歲人口數) × 100。
  4. 扶養比:((未滿15歲人口數+65歲以上人口數)∕15~64歲人口數) × 100。
  5. 老化指數:(65歲以上人口數∕未滿15歲人口數) × 100。

*統計單位:

千人、%

*統計分類:

按性別、年齡別、國籍別及市縣別分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45日

*資料變革:

受工作、求學、移居及各市縣福利差異等因素影響,致人口跨境移動或國內遷徙情形日增,為了解我國常住人口變動、市縣分布及其與戶籍人口之差異,爰於115年首度編布本項統計,以按年銜接人口及住宅普查(每10年辦理1次)非普查年常住人口統計資訊。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載於本總處「預告統計資料發布時間表」,https://www.stat.gov.tw/News_NoticeCalendar.aspx?n=3717&Dept=4527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行政院主計總處網站(https://www.dgbas.gov.tw)、中華民國統計資訊網(https://www.stat.gov.tw)。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運用戶籍檔、入出境資料、居留檔、移工檔、綜所稅檔、健保檔及學籍檔等公務資料整合推估編製,並建立常住人口模型預測常住市縣。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與相關公務統計資料,進行資料合理性評估。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每年2月發布當年1月1日之初步結果,並於次年發布修正結果。

七、其他事項

*備註: 無。

*列管狀態 列管 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