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
景氣統計
發布部會名稱:
國家發展委員會
資料項目名稱:
景氣指標-景氣對策信號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
國家發展委員會、經濟發展處
*編製單位:
國家發展委員會經濟發展處
*聯絡電話:
(02)2316-5432
*傳 真:
(02)2371-2936
*電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
⚫有
⚪無
*書 面
新聞稿:
⚫有
⚪無
報表,表名:
無。
書刊,刊名:
無。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www.ndc.gov.tw/news9_1.aspx?n=257d28e6c2dcc0f8&sms=ec9205f763e2a607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https://index.ndc.gov.tw
磁 片:
⚪有
⚫無
光碟片:
⚪有
⚫無
其 他:
無。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動態資料依每月之事實為準;靜態資料以每月月底之事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景氣對策信號以「綠燈」表示景氣穩定、「紅燈」表示景氣熱絡、「藍燈」表示景氣低迷,至於「黃紅燈」及「黃藍燈」二者均為注意性燈號,宜密切觀察景氣是否轉向,並可利用對策信號變化做為判斷景氣榮枯參考。景氣對策信號構成項目包括貨幣總計數M1B、股價指數、工業生產指數、工業及服務業加班工時、海關出口值、機械及電機設備進口值、製造業銷售量指數、批發、零售及餐飲業營業額、製造業營業氣候測驗點等9項。
*統計單位:
*統計分類:
無。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月。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資料變革:
景氣對策信號自民國66年正式公布以來,隨著經濟環境的轉變與發展階段不同,大約每隔5年進行一次檢討與修訂,先後歷經9次修訂,最近一次修訂為113年。現行景氣對策信號自113年1月起適用。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固定按月發布,並於新聞稿中註明下次資料公布日期;全年發布日期於網際網路上公布,網址:https://www.stat.gov.tw/News_NoticeCalendar.aspx?n=3717&IsControl=0&_Hide=1&Dept=A41000000G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每月依預告日期及時間召開記者會,對各界同時發布。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一)景氣對策信號編製方法:
1.計算構成項目分數:將每一構成項目做初步處理(季節調整及計算年變動率),然後分別訂出四個「檢查值」(check point)。按這四個檢查值可將每一構成項目切割成五個區間,依序訂為「藍燈」、「黃藍燈」、「綠燈」、「黃紅燈」及「紅燈」五種信號,並分別給予藍燈1分、黃藍燈2分、綠燈3分、黃紅燈4分、紅燈5分之分數,再將各構成項目年變動率與檢查值比較,視其落於何種燈號區間即為個別項目燈號及分數。
2.計算綜合判斷分數:將各構成項目分數加總得到綜合判斷分數,並據以判斷當月的景氣對策信號是何種燈號。
(二)資料來源說明:各統計資料發布機關,包括中央銀行、台灣證券交易所、經濟部、行政院主計總處、財政部、台灣經濟研究院。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景氣對策信號均按月更新各構成項目原始值後編製,以當期最新資訊精確反映景氣,並確保資料之合理性。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無。
七、其他事項
*備註:
無。
*列管狀態
⚫列管
⚪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