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
僑務統計
發布部會名稱:
僑務委員會
資料項目名稱:
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學生人數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
僑務委員會主計室
*編製單位:
僑務委員會僑生處
*聯絡電話:
02-23272792
*傳 真:
02-23566396
*電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
⚪有
⚫無
*書 面
新聞稿:
⚪有
⚫無
報表,表名:
無。
書刊,刊名:
中華民國僑務統計年報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www.ocac.gov.tw/OCAC/Pages/VDetail.aspx?nodeid=58&pid=70820198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https://www.ocac.gov.tw/ocac/pages/vdetail.aspx?nodeid=30&pid=313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
⚪有
⚫無
光碟片:
⚪有
⚫無
其 他:
無。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參加由本會規劃,委由國內大專院校辦理生產及技術訓練之華裔青年列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110 學年度(含)前為當年 10 月至次年 4 月,馬輔班為次年 1 至 3 月,學士及副學士學位班、 技術研習班依各年招生簡章之申請、分發招生及入學相關規定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 為使海外青年獲得實用知識與生產技能,以發展事業,促進僑居地經濟繁榮,本會特於民國 52 年起辦 理「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簡稱「海青班」;其目的在於協助海外青年返臺接受生產及技術等訓練, 招生方式由本會規劃、宣導,並接受報名及推薦,再委由國內大專校院辦理訓練,參訓者訓練期滿, 成績及格者將發給海青班中英文畢業證書。
(二) 111 學年度轉型辦理「二年制副學士學位班」,在學習一技之長外另授予副學士學位,以及推動「華裔 青年來臺就學輔導暨技術研習班」(馬輔班)。
(三) 112 學年度再增設「四年制產學合作學士學位班」,以及試辦「海外青年就學輔導技術研習班」,提供 海外青年學子來臺多元學習管道。
*統計單位:
*統計分類: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學年度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資料變革: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http://www.ocac.gov.tw/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無。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無。
七、其他事項
*備註:
無。
*列管狀態
⚪列管
⚫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