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
審計統計
發布部會名稱:
審計部
資料項目名稱:
審計機關辦理各機關財務績效性審計結果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
審計部
*編製單位:
審計部統計室
*聯絡電話:
(02)23971366轉316
*傳 真:
無。
*電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
⚪有
⚫無
*書 面
新聞稿:
⚪有
⚫無
報表,表名:
無。
書刊,刊名:
無。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https://www.audit.gov.tw/p/412-1000-455.php?Lang=zh-tw
磁 片:
⚪有
⚫無
光碟片:
⚪有
⚫無
其 他:
無。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審計部及所屬各審計處、室辦理各機關財務績效性審計結果均為統計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除「未盡職責或效能過低事項之查報」欄以發文年度為準外,其餘「提出建議及意見」各欄以受審機關預算年度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 (一)列報財務績效性審計結果之統計數據,宜以當年度所提供增進財務效能或減少不經濟支出之建議改善事項,已被受審核機關採納,並有具體改進結果之重大事項,且予列入年度總決算審核報告之內者為準。
- (二)「未盡職責或效能過低事項之查報」項,係各級審計機關考核各機關(含鄉鎮市)績效,核有未盡職責或效能過低情事,依審計法第69條規定,通知其上級機關,於年度中發文報告監察院者。
- (三)除「未盡職責或效能過低事項之查報」項含鄉鎮市績效外,餘皆不含各審計機關辦理鄉鎮縣轄市各機關績效性審計。
*統計單位:
*統計分類:
按財務績效性審計提出建議改善事項及未盡職責或效能過低依法處理案件分類。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年。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載於本部「預告統計資料發布時間表」,網址:https://www.stat.gov.tw/News_NoticeCalendar.aspx?n=3717&IsControl=0&_Hide=1&Dept=701000000A。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審計部網站http://www.audit.gov.tw公布資料。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由本部統計室依據本部及所屬各審計處、室填報資料彙整結果編製。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無。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115.09.17核定修正「審計部公務統計方案」,一併調整報表程式之編製說明文字。
七、其他事項
*備註:
無。
*列管狀態
⚪列管
⚫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