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資料種類中文描述
運輸統計
發布部會名稱:
交通部
資料項目名稱:
機車及自用小客車使用狀況調查報告
一、發布及編製機關單位
*發布機關、單位:
交通部統計處
*編製單位:
交通部統計處
*聯絡電話:
(02)2349-2711
*傳 真:
(02)2311-9669
*電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二、發布形式
*口 頭
記者會或說明會:
⚪有
⚫無
*書 面
新聞稿:
⚪有
⚫無
報表,表名:
無。
書刊,刊名:
無。
*電子媒體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1:https://www.motc.gov.tw/ch/app/statistics101?lang=ch&folderName=ch&id=56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2: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3:無。
線上新聞稿、報表、書刊或資料庫,網址4:無。
磁 片:
⚪有
⚫無
光碟片:
⚪有
⚫無
其 他:
無。
三、資料範圍、週期及時效
*統計地區範圍及對象:
*統計標準時間:
以調查年前1年1月至12月期間之機車及自用小客車使用情形為準。
*統計項目定義:
(一)機車調查項目
1. 機車基本資料:包括機車去年底是否還在使用、何時開始不使用、不使用原因、不使用機車後外出時最主要的替代運具、使用屬性、主要動力來源等。
2. 機車使用情形:包括能源效率、最常乘載人數、每星期使用天數、每天行駛次數、行駛時間、兼用交通工具情形、主要用途及其使用頻率、在居家附近主要停車位等。
3. 通勤(學)情形:包括通勤(學)時使用機車主要原因、是否轉搭乘其他交通工具情形等。
4. 機車支出情形:包括每星期耗油或充(租)電費、全年保養維修費用、平均每月停車費等。
5. 駕駛基本資料:包括使用者是否為車主、性別、年齡、教育程度、就業狀況、每月個人總所得、使用縣市及居住縣市等。
(二)自用小客車調查項目
1. 車輛基本資料:包括使用屬性、購買(擁有)當時車齡、使用人數等。
2. 車輛使用情形:包括能源效率、乘坐人數、每星期使用天數、每天使用次數、行駛時間、主要用途及其使用頻率、車輛在居家附近停放位置、尋找車位時間及每月停車費等。
3. 通勤(學)情形:包括車輛在工作(學校)地點附近停放位置、每次尋找停車位時間及每月於工作(學校)地點附近之停車費等。
4. 車輛支出情形:包括購車貸款情形、全年保養維修費及保險費、平均每月油(燃)料費、充電費、清潔費及行駛高速公路之通行費等。
5. 駕駛基本資料:包括駕駛人性別、年齡、教育程度、就業狀況、每月個人所得、兼用其他交通工具情形、使用縣市及居住縣市等。
*統計單位:
*統計分類:
按縣市別、使用者(駕駛人)基本資料、車輛基本資料等分類。
*發布週期(指資料編製或產生之頻率,如月、季、年等):
2年(逢民國偶數年)。
*時效(指統計標準時間至資料發布時間之間隔時間):
*資料變革:
無。
四、公開資料發布訊息
*預告發布日期(含預告方式及週期):
https://www.stat.gov.tw/News_NoticeCalendar.aspx?n=3717&sms=11505&IsControl=0&Dept=A15000000H&_Hide=1&page=1&PageSize=20
*同步發送單位(說明資料發布時同步發送之單位或可同步查得該資料之網址):
交通部統計處網站 https://www.motc.gov.tw/ch/app/statistics101?lang=ch&folderName=ch&id=56
五、資料品質
*統計指標編製方法與資料來源說明:
以交通部公路局之車籍資料為抽樣母體,採分層比例系統抽樣法抽選所需樣本數,透過郵寄問卷調查並輔以網路填報取得樣本資料,並將回收樣本依母體車輛縣市別、出廠年份等予以加權,計算機車及自用小客車使用天數、次數、時間及支出等相關數據。
*統計資料交叉查核及確保資料合理性之機制(說明各項資料之相互關係及不同資料來源之相關統計差異性):
調查資料依問卷內容設計程式檢誤,確保資料之合理性。
六、須注意及預定改變之事項(說明固定週期或預定修正之資料、定義、統計方法等及其修正原因):
七、其他事項
*備註:
逢民國偶數年辦理調查1次。
*列管狀態
⚪列管
⚫非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