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早期我國社會指標之統計資料係分由各權責機關定期辦理,欠缺彙整迄民國68年方由本總處依聯合國「社會及人口統計系統(System of Social and Demographic Statistics;SSDS)」架構,蒐集各社會領域資料,出版「社會指標統計年報」(以下簡稱年報),提供整體綜合性社會統計。民國95年刊行「社會指標系統理論」專刊,介紹社會統計系統所要傳達之理念、指標選取準則、相關統計資料選擇考量及關聯等,並將年報由純資料提供改版為依理論專刊架構陳示各領域指標彙編及專題探討兩大部分,內容包括人口、家庭、健康、教育與研究、就業、所得與支出、住宅與環境、公共安全及文化與休閒等9個主要領域,以及運輸通信、社會安全及社會參與等3個輔助領域。

       近年來,各國及國際組織逐漸意識到除經濟範疇外,應發展更全面性的指標以衡量國民福祉及社會進步的面向,陸續展開相關研究,我國亦自民國101年開始投入國民幸福指數的研編工作,並於102年8月首次發布我國國民幸福指數;為提供完整統計分析供各界參用,年報亦改版為「社會指標統計年報-國民幸福指數專刊」,並保留原年報各領域指標彙編統計表。103年起再更名為「國民幸福指數年報」,原年報各領域指標統計表仍以電子檔提供於本總處網頁。

       考量幸福指數發布以來,各界多僅關心整體綜合性指數及國家排名變化,反而忽略眾多個別指標反映之福祉變遷訊息,窄化福祉觀察標的,本總處經審慎衡酌社會統計各項業務之成本效益、需求性及重要性後,自106年起停止編布「國民幸福指數」國際指標綜合指數與排名,以及「國民幸福指數年報」。惟基於福祉指標為觀察社會發展趨勢重要一環,本總處仍賡續更新原國民幸福指數主要指標資料,彙整「福祉衡量指標統計表」公布於本總處網頁,提供各界參考。

       此外,強化社會保障體系,提供民眾更完善的基本需求保障,為全球共同追求的普世價值,社會保障統計重要性日益提升,各界需求殷切,本總處自106年起依ILO之SSI手冊規範,按年編布「社會保障支出統計」,並追溯補實89年以來各年資料。

       社會保障支出依保障計畫型態分成「社會保險計畫」與「社會救助及福利服務計畫」2大類;支出總額以社會給付為主,餘尚包括行政費與其他,其中社會給付依「功能別」分高齡、身心障礙、遺族、疾病與健康、生育、家庭與小孩、失業、職業傷害、住宅及其他10類,呈現我國整體社會保障資源配置樣貌,俾利運用於盤點及整併各級政府社福支出,以落實零基預算制度及強化預算編製效能,供政策檢視及各界參用。


  行政院主計總處
中華民國11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