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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革

為應各機關電子資料處理與統計調查、分析之需求,避免省(市)、縣(市)、市鎮鄉(區)及村里代碼紛歧不一,阻礙資料之連結應用,行政院主計處乃擬具「中華民國臺閩地區各市、鎮、鄉、村里代碼」乙種,邀集有關機關代表及專家學者共同審查,並於民國八十年六月間提經行政院主計處統計標準分類評審委員會議核議通過,彙編成冊與電子媒體,供各界參用。代碼之編碼方式如下:

一、省(市)及縣(市)部分

省及直轄市採兩碼,縣、省轄市及直轄市所屬之區採三碼,名稱及代碼順序依本處民國七十七年所編之「中華民國各省(市)縣(市)行政區域代碼暨世界各國家地區名稱代碼」所列者為準。惟臺北市所屬之區因應行政區變動而有所更動。

二、市鎮鄉(區)及村里部分

縣轄市、鎮、鄉及省轄市所屬之區採兩碼,村里採三碼,名稱及代碼順序依內政部及各省(市)政府提供者為準。

本代碼訂定後,已廣為各界參用,惟因社經環境變遷快速,臺灣地區各市、鎮、鄉、區之村里時有合併、增設情事,為期代碼統一,乃依臺灣省政府民政廳、臺北市政府民政局、高雄市政府民政局及連江縣政府、金門縣政府提供所屬之名稱變動資料,編製八十四年增修訂版。與八十年版比較,臺灣省有7個鄉鎮改制為市,增加171個村里,刪除3個村里,更改名稱3個村里;臺北市刪除 5個里;餘未變動。編製結果,臺灣省計分21縣(市)、 336市鎮鄉(區)、6609村里;臺北市計分12區、435里;高雄市計分11區、466里;金馬地區計分 2縣、10鄉鎮、59村里。

本代碼之訂定,旨在便於資訊系統資料之運作,避免分歧,惟各機關團體因資料使用目的不同,需要範圍廣狹不一,在應用時,倘有不敷之處,仍請各使用機關,以行政院主計總處所編代碼為架構,自行編碼延伸或縮減之,但於資料之轉換仍以本項代碼為準。鑑於村里時有增刪,本次改採活頁式裝訂,以利嗣後更新資料之抽換。行政院主計總處囿於人力,疏漏之處尚祈各界匡正。